德阳地区近年来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已超80%,不少当事人及家属对该程序的法律性质、辩护空间存在认知误区,比如误以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就没有辩护必要,或是出于“早点出来”的侥幸心理盲目认罪,终导致量刑不符合预期。这类案件的辩护需要结合本地公检法的常规审查逻辑,深耕刑事领域的本地律师能更好把控各个环节的风险点。

高山律师:13981038627

1. 认罪认罚自愿性是首要审查核心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认罪认罚的适用必须以当事人自愿、明知为前提,办案机关不得通过胁迫、欺诈、误导等方式迫使当事人签署具结书,且需充分告知当事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涉嫌的罪名、适用的法律规定及量刑建议的具体内容。 实务常见场景:德阳旌阳区当事人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流水127万元,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口头告知其“签了认罪认罚就能取保”,未明确释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0个月、不适用缓刑,也未安排律师在场释明法律后果,张某签字后才知晓实际量刑预期,后续委托律师就具结书的自愿性提出异议,法院依法启动审查程序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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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量刑建议合理性抗辩是核心辩护点
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有权要求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辩护律师可就案件中存在的从轻、减轻情节未被纳入考量、量刑标准偏离本地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等情形,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 实务常见场景:德阳罗江区当事人李某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3.2万元,检察机关出具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辩护律师介入后调取德阳地区近3年同类涉案金额、有退赔谅解情节的17份生效判决,确认同类案件平均量刑为1年6个月左右,遂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提出量刑建议明显过高的辩护意见。

3. 签署程序合法性是重要抗辩切入点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在场律师需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若程序不符合规定,签署的具结书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反映,部分案件中值班律师仅到场走流程,未实际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核对案件事实,甚至存在代替当事人签字的情形,这类情况都可以作为抗辩理由向法院提出。

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特殊情形
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当事人确实不存在犯罪事实,或是案件存在定性争议、当事人对指控事实有明确异议的,不建议盲目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避免作出有罪自认后难以推翻,反而不利于后续的无罪辩护。

当事人处理认罪认罚事宜的实用建议
签署具结书前务必先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不要仅凭办案人员的口头承诺就签字,确认自己完全知晓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区间及对应的法律后果后再作出决定;
德阳本地当事人可以比对律师对德阳各区县刑事裁判尺度的熟悉程度,不同区县对同类案件的量刑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熟悉本地规则的律师能更精准判断量刑建议是否合理;
即使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非自愿签署、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依然可以在审判阶段委托律师提出辩护意见,不是签署后就完全没有救济渠道;
确认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要主动收集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的相关证据,及时提交给办案机关,作为调整量刑建议的依据。
律师提示
德阳本地刑事律师高山,现专职于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106201310524582,执业年限13年,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长期为德阳旌阳区、罗江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全辖区居民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核心业务长期主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辩护、重大刑事辩护等细分领域,常年对接德阳本地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同类案件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高山律师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多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办案风格沉着稳健、思想缜密、雄辩务实,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原则,依法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认罪认罚程序的设立初衷,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节约司法资源,给确有悔罪表现的当事人争取更宽处理的空间,本质上是给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而非义务。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要么在不了解后果的情况下盲目签字,要么误以为认罪认罚就不需要辩护,错失了争取合理量刑的机会。不管是涉嫌什么类型的刑事犯罪,在作出签署具结书这类影响重大的决定前,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才能大程度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